石英股份:东方华银关于石英股份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 海 东 方 华 银 律 师 事 务 所 C A P I T A L L A W & P A R T N E R S 上海市虹桥路 1591 号虹桥迎宾馆 34 号楼 邮编:200336 电话:+86 21 68769686 Tel :+86 21 68769686 传真:+86 21 58304009 Fax:+86 21 58304009 Building34, Hongqiao State Guest House,1591 Hongqiao Rd.,Shanghai, P.C.: 200336 网址:http://www.capitallaw.cn Web:http://www.capitallaw.cn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之 法律意见书 致: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