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英股份: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本次回购将有效的统一公司、员工、股东利益,增加公司股 份的投资价值,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有利于 提升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稳定公司股价。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 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 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使各方共同关注和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 发展,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具有必要性。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作为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认真阅读了相关会议资料,本着勤勉、尽责、诚信、公正,对全 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我们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相关事项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调整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