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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辰股份: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2024年8月)
603755RICHEN(603755)2024-08-21 09:23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2024 年 8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会计 师事务所的选聘(含新聘、续聘、改聘,下同)过程中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 财务信息质量,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 会〔2023〕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 内部控制等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应当遵照本办法,履行选聘程序。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 业务的,可比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 简称"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 大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 务会计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