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元泵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锦 天 城 律师事务 所 ALLBRIGHT LAW OFFICES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12 楼 电话: 021-20511000 传真: 021-20511999 邮编:210020 i -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经核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2023年8月24日,公司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召集本次股东大会。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 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 及《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