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元泵业: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分别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分别进行现金管理 的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 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元泵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 关规定,就大元泵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分别进行现金管理的 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 下简称"说明书")"第八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45,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 单位:万元 | | --- | | | | 拟投入募集 | 实际拟投入 | 项目备案 | | --- | --- | --- | --- | --- | | 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