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元泵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 法律意见书 锦 天 城 律师事务 所 ALLBRIGHT LAW OFFICES 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12 层 传真: 021-20511999 电话:021-20511000 邮编: 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 法律意见书 致: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锦天城"或"本所")接受浙江大元泵业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元泵业")的委托,担任公司"2020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为公 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