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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元泵业: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DAYUAN PUMPDAYUAN PUMP(SH:603757)2023-12-27 10:02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委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至少两名。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 之一以上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熟悉公司的经营管理; (二)诚信原则,廉洁自律,忠于职守,为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积极开展 工作; (三)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和判断能力,能处理复杂的涉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提名方面的问题,具备独立工作的能力。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 称"《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订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下属专业委员会委员选择标准、程序,并依照该标准、 程序及中国证监会、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