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海天股份: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海天水务集 团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 会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对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及相关任选进行研究 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 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 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