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天股份: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 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 制定和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本工作制度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是指公司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 责人及其他由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