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鑫通用: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 年 10 月修订) 1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提名委员会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2.3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任。 2.4 提名委员会因委员辞职或免职或其他原因而导致人数低于规定人数 时,公司董事会应当自前述事实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 第三章 职责权限 3.1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 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1.1 为规范董事会组成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确保董事会的有效监督,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及任职 2.1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含两名独立董事)组成,由董事会选举 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