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马传动: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 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下 列情形之一时,临时股东大会应当在二个月内召开: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浙江中马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中马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行为, 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其他法 律、行政法规和《浙江中马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或 "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