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晟科技: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 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 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2年11 月30日,财政部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 31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6 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 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证券代码:603778 证券简称:国晟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4-011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一)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