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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日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 年 10 月 27 日,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认真、 谨慎的立场,在认真审议了会议材料之后,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中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2023 年 10 月 27 日 关于终止实施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注销股票期权的独立意 见 我们认为:鉴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失去激励效果, 公司拟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并办理相关注销手续,符合《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不 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构成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与核心员工 的勤勉尽职,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 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终止实施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 办理相关注销手续事项。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章炎、吴新科、陆金龙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