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日股份: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 2 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 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 3 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正副董事长、董事,高级 经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董 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人员组成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1.总则 第 1 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 简称经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3.职责权限 第 9 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 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 事会提出建议: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