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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日股份: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新日 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日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以及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对《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 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 1 包括但不限于:销货及收款、采购及付款、存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货币 资金管理、投资管理、研发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印章使用管理、资产管理、信 息系统管理等。 4、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销售业务、采购业务、生产管理、存货管理、货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