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友钴业: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 的会议资料和文件,经讨论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有利于提升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有利于增强投资 者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提升对公司的价值认可,公司本次股份回购 具有必要性。 3、本次回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公司本次拟用于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6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 人民币 100,000 万元(含),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 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本次回购股份 方案可行。 综上,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