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森股份: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奋斗者”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奋斗者"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奋斗者"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 法律意见书 致: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道森股份")的委托,作为公司第一期"奋斗者"员工 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 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及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就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