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能股份_7-2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豪能股份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
上海证券交易所: 按照贵所于 2023 年 8 月 2 日下发的《关于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543 号)(以下简称 问询函)的要求,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或本所)对成都 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能股份"或"发行人")公开发行可转债审核问询函的相关 内容进行了核查,说明如下: 关于对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回复 (修订稿) (会计师部分) 一、发行人的相关说明 (一)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等具体内容及测算过程,建筑面积、设备购置数 量的确定依据及合理性,与新增产能的匹配关系,建筑单价、设备单价以及安装费与公司已 投产项目及同行业公司可比项目是否存在明显差异; 1、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等具体内容及测算过程说明 (1)本次募投项目的投资构成情况 本问询函回复中,部分合计数若出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均为四舍 五入所致。 7-2-1 发行人、豪能股份 指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昊轶强 指 成都昊轶强航空设备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