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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能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
603809Haoneng(603809)2024-04-26 11:32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四年四月 | 目 | 录 2 | | --- | --- | | 第一章 | 总则 3 | | 第二章 | 董事会职权 3 | | 第三章 | 董事会提案与召集 5 | | 第四章 | 董事会会议的召开 8 | | 第五章 | 董事会的表决与决议 9 | | 第六章 | 董事会决议的执行与档案保存 13 | | 第七章 | 附则 14 |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专门委员 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 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 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第四条 董事会会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宗旨 为规范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及其成员的行为,规 范公司董事会议事程序,确保董事会规范、高效运作和审慎、科学决策,保证公司决策 行为的民主化、科学化,根据《中华人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