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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扬联众:独立董事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回复的独立意见
603825Hylink(603825)2024-07-10 10:26

督促年审会计师对北京星驰邦、海富信息作进一步背景调查,对退回款项资金的 来源和性质进行进一步核查并补充相关证据。经执行上述工作程序,我们未发现 海富信息与北京星驰邦、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存在除前述 披露以外的关联关系或其他往来;我们无法通过上述程序获取海富信息向公司付 款的最终资金来源,我们通过公司及会计师与交易各方的相关访谈内容了解了北 京星驰邦委托其付款而不直接向公司付款的原因及合理性,未发现存在未能识别、 披露的交易安排。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回 复的独立意见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收 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 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4】0521号)(以下简称"《工作函》")。 其中问题一之(1)(2)"(1)海富信息成立至今股权沿革、核心人员和主要 经营业务,海富信息与北京星驰邦、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往来;(2)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