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扬联众: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其 内容及程序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 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内容。 2.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聘请的审计机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拥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 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 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鉴于公司原审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聘期已经届满,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同 意变更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此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会 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 《关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