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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胜新材: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五)(二次修订稿)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电话:021-58358013 | 传真:021-58358012 网址:http://www.gffirm.com | 电子信箱:gf@gffirm.com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泉北路 429 号泰康大厦 26 楼 | 邮政编码:200120 | 第一部分 言 | 引 | 3 | | --- | --- | --- | | 第二部分 文 | 正 | 4 | | 一、关于发行人因资金占用受到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的后续整改情况等相关问 | | | | 题的核查(《通知》中落实问题第 2 题) 4 | | | | 二、关于募投项目相关问题的核查(《通知》中落实问题第 3 题) 25 | | | | 三、本次发行的总体结论性意见 29 | | | 补充法律意见(五)(二次修订稿)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的委托,作为其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的专项法律顾问,已于 2022 年 10 月 14 日出具了《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律师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