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澳股份:新澳股份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授予日)
2、本次被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所述不得成为激 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授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对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确定的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截至授予日)是否符合授予条件进行核实后,认为: 1、公司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中,2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 弃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2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拟 向其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综上,共有54名激励对象总共放弃126.3万股限制 性股票。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进行调整。经本次调整后,激励对象人数由354名调整为325名,首次授 予数量由1553万股调整为1426.7万股,预留部分200万股保持不变。 除上述调整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