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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芯微: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8月修订)
RockchipRockchip(SH:603893)2023-08-14 10:44

(2023 年 8 月修订)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会的 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 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称"《上市规则》")、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 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指定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第三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 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