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芯微: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之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2020] AN115-17 号 GRANDWAY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Grandway Law Offices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 郎编: 100005 电话(Tel):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Fax):010-66090016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之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 关于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之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 [2020] AN115-17号 致: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瑞芯微"或"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 下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北京国 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本所")接受瑞芯微委托,担任瑞芯微 2020 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特聘专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