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芯微: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 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 司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与公 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公司章程》和本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 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 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