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股份:兴业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改进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法人治理 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完善董事会治理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 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 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年修订)》(下称"《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下称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2018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法律文 件及《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并参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 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 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保护。 第四条 独立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