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敏电子:博敏电子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9月修订)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三年九月 | 第一章 | 总则 | 2 | | --- | --- | --- | | 第二章 | 股东大会的召集 | 4 | | 第三章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6 | | 第四章 | 股东大会的召开 | 8 | | 第五章 | 审议与表决 | 10 | | 第六章 | 股东大会决议 | 12 | | 第七章 | 附则 | 14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明确 股东大会的职责权限,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 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