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敏电子:博敏电子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5月修订)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四年五月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与职权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性决策机构,行使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及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会议是董事会议事的主要形式, 董事按规定参加董事会会议是履行董事职责的基本方式。 | 第一章 | 总则 | 2 | | --- | --- | --- | | 第二章 | 董事会的组成与职权 | 2 | | 第三章 | 董事会的提案 | 6 | | 第四章 | 董事会的会议通知 | 7 | | 第五章 | 董事会的召开与表决 | 8 | | 第六章 | 附则 | 13 | 董事会议事规则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 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 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博 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行使法律、行政法规、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