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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丰药房:益丰药房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上市委会议意见落实函回复报告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丰药房"或"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4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益丰大药房连锁 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上市审核委员会会议意见落 实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553 号)(以下简称"《落实函》")。 公司收到《落实函》后,按照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落实函》提出的问 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现根据相关要求对《落实函》回复进行公开披露,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益丰 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上市委会议意见 落实函的回复报告》,公司将按照要求及时将书面回复材料报送上交所。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 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做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 方可实施。上述事项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