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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业股份: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4年3月)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024年3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 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 个人的影响。 1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公司可以根据需要在董事会中设置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等专门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与任免 第五条 独立董事必须保持独立性。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一)在公司或者公司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 会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