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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业股份: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3月)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年3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浙江建 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 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1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 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 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成员两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