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正股份:至正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相关会议 议案及其附件,基于独立、审慎判断,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 2023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 价值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 在操纵利润、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 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计提 2023 年半年度资产减值准备。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 周利兵 卢北京 董萌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