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峰股份_发行人会计师关于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关于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 落实函的回复报告 容诚专字[2023]518Z1002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7-2-2-1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外经贸大厦 15 层/922-926(100037) TEL: 010-6600 1391 FAX: 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关于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 容诚专字[2023]518Z1002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 年 9 月 1 日出具的《关于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640 号) (以下简称"落实函")已收悉。 在收悉《落实函》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宁波继峰汽车 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继峰股份"、"上市公司"、"公司"、"申请人"或"发 行人")就《落实函》中提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