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悦护理: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以及《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秉持实 事求是的原则,我们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议案,对本次公司董事会会议中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是在充分了解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 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基础上进行的,我们认为被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担任公 司高管的资格和能力,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 形,亦不存在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