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杭州热电: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 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 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 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3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的董事组成,其中包括至少两名独立董事,至少有一名独立董 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 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 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 — 1 — 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 数。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