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澳弘电子: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页无正文,为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常 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秉 承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通过充分了解实际情况,依据客观事实和法律法 规的规定,做出独立判断。现就本次董事会所涉及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 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 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有关规定,不存 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通过《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