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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新旭腾: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锦 天 城 律师事务 所 ALLBRIGHT LAW OFFICES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终止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 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 021-20511000 传真: 021-20511999 邮编: 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终止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 法律意见书 01F20216274 致: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以下简称"本所") 接受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明新旭腾")的委托,作为明新旭腾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特聘法律顾问,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