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自然: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 —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的表 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合法、合规。 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有利于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进一步建立、 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紧密结合, 切实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 3、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2元/股(含),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根 据公司目前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规划,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 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本次回购股份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具备合理 性和可行性。 浙江大自然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