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丰能源: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具有价值创造力的清洁能源服务商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 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 及其相关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 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下简称"重大信息"), 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或实际控制的公司 (以下合称"控股子公司"或"子公司")。公司子公司发生《上市规则》规定的相关重 大事项,视同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适用本制度;公司的参股公司发生《上市规则》规 定的相关重大事项,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应当参照 本制度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五条 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部门,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 第六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