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丰能源: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具有价值创造力的清洁能源服务商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 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广大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 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或实际控制的公司 (以下合称"子公司")。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公司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 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和报送事宜,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内幕信息登记管 理的各项具体工作。 第四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未经董事会批准或授权, 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有关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 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软(磁)盘、录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