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丰能源: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明确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职责权限, 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公司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 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具有价值创造力的清洁能源服务商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构成与职权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 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均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