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丰能源: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具有价值创造力的清洁能源服务商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 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 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 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之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相关事实发生之日 起两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