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丰能源: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 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 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 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相应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8 层 电话: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010-66090016 邮编:100005 国枫律股字[2024] A0163号 致: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或"九丰能源")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 见证贵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 东大会规则》")、《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