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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教育: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1、关于公司《聘请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我们一致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 机构期间,能够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客 观、公证地发表了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公司拟续 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理由正当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连续性,我们一致同 意将《关于公司<聘请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苏涛永、张晓荣、李仲英 2023 年 8 月 10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行动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上海行动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上海行动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发出前, 收到了关于本次会议的相关材料。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