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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教育: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意见

上海行动教育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上海行动教育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行动教育"或"本公司"或"公司")的独立董 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就公司第四届第十二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 1、 关于公司《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关于《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 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我们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同意续聘其为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时聘任其为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