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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教育: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意见

上海行动教育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董事签名: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上海行动 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 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 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我们认为:根据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 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调整股票期 权行权价格事项。 独立董事: 苏涛永、张晓荣、李仲英 2023 年 10 月 25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行动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2023.10.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