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教育: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修订)
上海行动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董事长及独立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成员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 员会根据本规则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为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 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行动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它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内设机构,主 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节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