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教育: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修订)
第五条 担任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上海行动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海行动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 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本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 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不受损害。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不少于公司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其中至少有一名为会计 专业人士。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具有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