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教育:监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修订)
第五条 监事中的股东代表监事由监事会或股东提出候选人名单,经股东大 会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同意选举产生,更换时亦同;职工代 表担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 产生。 上海行动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行动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确保股东的整体利益和公司 的发展,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行动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监事会,行使监督权,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 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二章 监事 第三条 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包括 2 名股东代表监事,1 名职工代表监 事。 第四条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监事: (一)无民事 ...